亞律成立於1999年,至今已逾二十年,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擁有最優秀的專業團隊,所內成員有律師、專利師、商標代理人及多位實務經驗豐富的專利工程師,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佈局等相關法律服務,並與全球超過百家以上的優秀事務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這使亞律可以輕易掌握世界各國在此領域中的最新動態,以根據客戶需要提供最新穎、詳盡的資訊。
精辦國內外專利申請、PCT國際專利申請
精辦各國及歐盟商標申請、馬德里商標申請
精辦國內外專利申請、PCT 國際專利申請
國內外專利申請、PCT國際專利申請、專利地圖分析、專利迴避規劃、專利行政爭議與訴訟
各國及歐盟商標申請、商標樣態迴避、馬德里商標申請、商標類別規劃、商標行政爭議及訴訟
國內外著作權登記、國內外著作權授權、國內外著作權讓與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訴願、行政訴訟
與客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協助客戶提升企業價值與降低法律風險
與世界各國超過百家優秀事務所合作,準確掌握各國在智財領域的最新動態
專利有效性的案件審理中,進步性往往會是決定性的關鍵因素,然而審查基準中雖明列肯定進步性的輔助性因素包含「發明獲得商業上的成功」,筆者卻不曾看過在實務上被採用的案例。本次討論的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597號判決則對此做出了不同見解,值得深究一番!
藝名或團體名稱一直是演藝人員給予歌影迷最直觀的識別標示,跟隨演繹出代表了他們形象的人格設定,隨著社交媒體和全球化的發展,在當今娛樂產業中,更已成為演藝或媒體事業重要的品牌之一,其衍生的利益不可同日而語。因此,藝名商標權的保護成為了一個重要議題。本文將藉由近期藝人或團體的藝名爭議來探討商標權的歸屬問題,並以實際案例和法律條文來闡述。
若某人欲尋求對技術、研究之保護,則此人能依專利法第5、25條之規定提出專利申請。經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稱智慧局)程序、形式、實體審查專利申請後,若專利申請符合各項規定,智慧局即審定授予專利權,以獲得技術、研究之保護。
美國延續案主要用於主張國內優先權,延續案是指基於先前的專利申請(母案)而提出的後續申請案,主要分成三種類型:連續申請案(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CA)、部分連續申請案(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 CIP)以及分割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 DA),以下針對上述三種延續案分別進行介紹。
為了保護著名商標權人所耗費之心血,避免他人之任意攀附,各國法律或國際公約均對著名商標提供比一般註冊商標更強化之保護,而我國針對著名商標的保護則是規定於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該款前段判斷上大致上與同條項第10款規定相同
在現代商業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品牌成為企業最具價值的資產之一,而商標正是品牌的身份和聲譽的象徵。因此,在經營品牌過程中,商標權的保護和管理至關重要;然而,隨著企業生命週期的不同階段,可能涉及商標權的各種法律行為,其中包含權利的主張、異動或是延展…等。本文將會先簡單介紹商業與公司兩種商業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