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問題-同性質商品或服務的認定標準-(一) 同性質商品:1.如前所述,實務上,如他人以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作為理由,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則商標權人必須分別提出於各該商品或服務類別有使用註冊商標之使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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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問題-同性質商品或服務的認定標準-(一) 同性質商品:1.如前所述,實務上,如他人以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作為理由,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則商標權人必須分別提出於各該商品或服務類別有使用註冊商標之使用證據...